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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劇簡介

歌劇是把戲劇、詩歌、音樂、舞蹈和美術結合在一起的一種綜合藝術,起源於十六世紀末的義大利。歐洲傳統歌劇分為:正歌劇、義大利喜歌劇、法國音歌劇和法國大歌劇等幾種體裁。

在十八世紀的義大利,正歌劇非常流行。正歌劇是和宮廷貴族的藝術趣味相適應的,題材大多是希臘神話或歷史故事。在形式上注重華麗的演唱技巧。音樂包含序曲、詠歎調、有伴奏的宣敘調、重唱、合唱等。正歌劇不僅盛行於義大利而且還流傳到歐洲其他國家,德國、奧地利和法國的作曲家也常採用義大利劇作家的腳本寫作正歌劇,用意大利語演唱

歌劇是一門源於音樂發展而來的戲劇舞臺表演藝術。

戲劇的演出需憑藉劇場的典型元素,如背景,戲服以及表演等。較之不同的是,歌劇中還運用了大量的音樂元素,其表演並不是說出來而是唱出來。歌手由合唱隊伴唱,在某些歌劇中,合唱隊的陣容甚至達到了整個交響樂團的規模。歌劇有兩種傳統的演唱形式:宣敘調,類似於普通的朗誦;詠歎調,獨唱的樂段。比較短小的唱段有時也稱為詠敘調。每一種歌唱方式都輔有樂器伴奏。

歌手所扮演的角色依照他們各自不同的音調分類。男性歌手由低至高分為:男低音,男中低音,男中音,男高音,男最高音。女性歌手由低至高分為:女低音,女中音以及女高音。

歌劇中包含著其他多種藝術形式。音樂當然是其主幹,但基於其對話式的表演,固戲劇元素在歌劇中也佔有較重的分量。另外視覺藝術,比如繪畫,被用來展示舞臺背景,對於整個表演來講,其作用不容忽視。最後,舞蹈也經常作為歌劇的一部分參與表演。因此,最著名的歌劇作曲家之一的瓦格納會在提到歌劇類型時稱之為“音樂大合作”(Gesamtkunstwe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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