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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危機成單親家庭孩子教育最大難點-4

3.缺乏生活和學習上的自信心,問題行為的發生率較高。
  由於家庭的破裂,導致家庭教育的殘缺不全,生活在單親家庭中的子女往往缺乏較好的生活教養和學習上的指導,同時由於破裂家庭給他們的心靈蒙上一層陰影,致使他們喪失生活與學習的信心,在行為上具有與社會和周圍的發展不相適應的異常現象,問題行為的發生率較高。據研究表明,在品德方面,離異家庭子女的問題行為發生率為24.94 %,而完整家庭子女僅為6.38%,在性格方面的問題行為,離異家庭子女的平均比例為21.22%,完整家庭子女為5.81%。情緒方面的問題行為,離異家庭子女為19.32%,完整家庭子女為5.58%。從以上可以看出,由於父母離異,子女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很難較快地適應新的生活。
  4.離異子女的心靈創傷持續時間較長,難以平息和恢復。
  父母離異給孩子造成的心靈創傷往往要持續很長時間。據有關資料表明:離異家庭子女中有37%的孩子,在父母離異5年後,心靈上依然創傷未愈;另有29%的孩子正處在勉強對付,努力熬過艱難的時期。這說明離婚給孩子造成的心靈創傷在短期內是難以恢復和撫平的。
  上述心理變化與特徵說明了,父母離異對孩子來講,確是一場災難。而將災難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則是我們每一位社會公民的責任和義務。因此,教師和家庭要通過種種措施和方法來維護和保持離異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
      二、離異家庭子女的心理保健與維護措施
  1.要想使離異家庭子女同完整家庭子女一樣得到健康成長,最關鍵的是要彌補業已缺損的家庭教育。為此,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離異父親或母親,首先應儘量忘卻離婚帶來的痛苦,努力控制消極的情緒。夫妻離異對於離異者來講是件不幸的事,其影響必定會通過離異者的情緒變化和行為變化反映出來。而孩子,特別是年幼的孩子,模仿能力比較強,他們容易受單親情緒的感染而產生一系列的不良情緒反應,因此,離異父親或母親要儘量避免在孩子面前流露自己的不良情緒。要千方百計和子女共同去重建新的家庭生活,營造和諧寬鬆的家庭氣氛,並設法去撫平家庭離異對自己和子女帶來的心理創傷。離異後的父母絕不要在孩子面前講前配偶的壞話,更不要把孩子作為傳遞敵對資訊的工具,即利用孩子與前配偶的見面機會傳遞多種攻擊、威脅、傷害前配偶的資訊。父母親要記住一個忠告:當你在向前配偶“射箭”的時候,這些箭首先射穿孩子的身體才會達到配偶的那邊。
  其次,和離異家庭子女生活在一起的離異父親或母親,應該使孩子的生活從封閉狀態轉變到開放狀態中來。夫妻離婚後,撫養一方和子女相依為命,長相廝守,老是把孩子關在家裏以免他人欺侮,以自己固有的封閉模式去塑造他們,按照自己的藍圖盲目地對他們進行所謂“定向”、“定性”培養,這在感情上儘管是可以理解的,但對孩子的健康成長卻是不利的。因為現代社會要求人才是全方位開放型的,我們只有讓孩子走出去,多接觸社會,多和同齡小夥伴相處,廣泛交際,以豐富他們的精神生活。
  2.離異家庭子女要更好地發展自我,需要學校和社會各方面為他們創造良好的條件。
  要想使離異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發展,僅僅在家庭環境方面為他們創造條件是不夠的,還需要學校和社會各界為他們施加各種積極的影響。為此,我建議:首先學校的各級領導和任課教師,尤其是班主任和學生幹部,要教育學生不要歧視離異家庭子女,更不要諷刺和挖苦。對離異子女要給以精神上的慰藉,使他們忘卻痛苦,要主動和他們交朋友;幫助他們克服生活上和學習上的各種困難,使他們感到大家庭的溫暖和同學之間純潔的友誼。
  其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還應根據離異家庭子女特殊的心理變化與特徵,因材施教,進行強化教育。如針對他們的憂鬱情緒,通過開展多種文體活動,對他們進行合理的情緒疏導;針對他們的家庭氣氛疏淡和緊張,通過家訪和召開多種內容的家長會,以融洽親子關係和幫助營造和諧的家庭環境;針對他們的不合群,通過組織各種集體活動,對他們加強人際交往教育等等,採取有針對性的手段和措施來維護他們心理的健康發展。
  再次,應加強社會保障,保證離異家庭子女有基本的物質生活條件,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以及不受歧視的人格保障和尊嚴。對此,街道和社區可以成立“家庭輔導站”、“父母學校”、等教育組織,以及組織“情暖童心晚會”等活動,有目的的、有計畫地加強離異家庭子女的社會教育工作。上海市長寧區法院會同長寧區婦聯等單位辦起的全國第一家“為孩子父母學校”,通過對離婚當事人上課,講家庭學,講法規,講現實,多管齊下。學校開辦六年來,法院審結的離婚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家庭和好的就占60%,若再加上撤訴的,則共占75%,不僅大大降低了離婚率,而且也大大強化了離異父母對子女的責任心和愛心。
  總之,離異家庭子女心理的維護與保健必須同時從家庭、學校和社會三方面著手,應該同時調動家庭、學校和社會三方面的力量,綜合發揮家庭、學校和社會三方面的作用。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促進離異家庭子女心理的健康發展。
離異家庭子女是婚姻破裂,從而導致家庭解體後出現的與正常家庭環境中生活的兒童不一樣的特殊社會群體。60年代以來,西方各國隨著離婚率的急劇上升,離異家庭子女問題已成為一個帶有普遍性的社會問題。據有關資料統計,在美國近10年出生的孩子中,40~50%生活在單親家庭中。美國衛生部統計中心的資料表明,美國的離婚率在全世界是最高的,僅1981年的240萬對新婚夫婦中就有120萬對離婚,而且再婚的離婚率也很高,約44%的再婚家庭再次解體。瑞典也是如此,1984年就約有588.3萬名兒童與單身的離婚父(母)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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